学院各部门:
为推动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我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提升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按照教育部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和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项目的通知,现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高校、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院(系)、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案例、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开放基地申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遴选的项目为辽宁省省级“三全育人”示范项目,旨在体现我院推进“三全育人”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我院进一步开拓创新,形成更多“三全育人”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申报项目需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三全育人”主题,突出“十大育人体系”,突显全员参与、全过程覆盖、全方位协同育人的特点,体现各院系在育人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展示学校“三全育人”成效。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1.辽宁省“三全育人”示范高校
高校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科学、有效的“三全育人”体系,学校党政齐抓共管,提供强有力人、财、物和政策支撑,切实将立德树人要求贯彻在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个方面,并形成点、线、面结合的“三全育人”亮点,学校育人成效突出。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院(系)
各二级院(系)在“三全育人”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具体做法等方面,特色亮点鲜明,成效突出,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可推广性,限报3个,具体要求见附件2。
3.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案例
各部门、院(系)、基层党组织、教研室、班级等主体以及校外合作主体,在推进“三全育人”方面形成了特色亮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案例包括育人工作机制、工作项目、工作载体、工作措施等,限报4个。
4.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开放基地
围绕“十大育人”某个领域,建设面向全省高校开放的基地、平台、载体和协作支撑实体。开放基地一般应具有固定场地、人员、常态化开展“三全育人”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工作成效等,限报1个,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见附件3。
三、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所报项目填写申请表,并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749944593@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5月18日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二教南楼311)
联系人:丛娜;联系电话:138040963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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