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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稿单位:教学质量管理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发布时间:2021-10-29


各院、系、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有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73号)文件精神,学院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要求

1、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即可申报,由辽宁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推荐名额为4个。

2、已经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医学教育认证、师范教育认证等国家级专业认证的相关专业点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

3、专业培养方案及必要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大小不超过100M)

请有意向申报的专业与2021年11月1日12:00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部(一教114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诗雨、田其濡

联系电话:88859759

电子邮箱:jxzlglb@126.com

附件:

1、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

2、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


教学质量管理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