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吸纳毕业生扶持
1.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招用毕业年度 /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保费给予补贴,最长 12 个月(不含个人部分)。
2. 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 元 / 人。企业招用符合条件毕业生、16-24 岁失业青年,连续缴社保 3 个月以上可申领。
3. 企业吸纳税收减免:招用失业半年以上高校毕业生,3 年内每人每年定额扣减税费 6000 元,最高上浮 30%,执行至 2027 年底。
4. 国企增人增资:国企招录高校毕业生可核增工资总额,计入年度预算基数,执行至 2026-12-31。
5. 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吸纳离校 2 年内毕业生、16-24 岁青年参加 3-12 个月见习,留用率≤50% 补贴 1500 元 / 月,留用率>50% 补贴 2300 元 / 月。
二、毕业生个人就业补贴
1.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 元 / 人。毕业学年 8 类困难毕业生(低保、特困、助学贷款、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可申领。
2.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 2 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参保,按最低缴费基数 60% 补贴,最长 24 个月。
三、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1. 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 元。离校 5 年内毕业生首次创业并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即可申领。
2. 创业场地补贴:8400 元 / 年,最长 24 个月。离校 2 年内毕业生校外租赁场地创业,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可申领。
3.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最高 30 万元、期限最长 3 年,财政贴息 50%;合伙创业额度最高可上浮至个人额度之和的 110%辽宁省人民政府。
4. 个体经营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 年内每户每年 2.4 万元限额,抵扣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执行至 2027 年底辽宁省人民政府。
四、技能培训补贴
1. 毕业生技能培训补贴: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可申领培训、鉴定补贴,个人免培训费辽宁省人民政府。
2. 企业学徒制补贴:企业招录毕业生开展学徒培训,中级工每年补贴 5000 元、高级工每年补贴 6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