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吸纳毕业生补贴
1.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 2 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按企业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最长 12 个月(不含个人部分)。
2. 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 元 / 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 / 离校 2 年内毕业生、16–24 岁失业青年,连续缴社保 3 个月以上可申领。
3. 企业吸纳税收减免:招用失业半年以上高校毕业生,3 年内每人每年定额扣减税费 6000 元,最高上浮 30%,执行至 2027 年底。
4. 国企增人增资:国企招录高校毕业生可核增工资总额,计入年度预算基数,执行至 2026-12-31。
5.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本溪英才计划):科技型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新引进全日制博士 / 硕士 / 本科 / 高职 / 中职,3 年内分别给予每月 2500 元 / 1200 元 / 600 元 / 300 元 / 200 元生活补贴。
二、毕业生个人就业补贴
1.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200 元 / 人。毕业学年低保、特困、助学贷款、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 8 类困难毕业生可申领。
2. 就业见习补贴:离校 2 年内毕业生、16–24 岁青年参加 3–12 个月见习。留用率≤50%:1500 元 / 月;留用率 > 50%:2300 元 / 月。
3. 购房补贴(本溪英才计划):2023 年后在溪就业创业 5 年内购房,全日制博士 / 硕士 / 本科:
1. 新建商品房:8 万元 / 4 万元 / 2 万元;
2. 存量房:3 万元 / 2 万元 / 1 万元。每人限 1 次,领后需在溪继续缴社保 5 年。
三、自主创业扶持
1. 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 元。离校 5 年内毕业生首次创业并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即可申领。
2. 创业场地补贴:每年 3000—10000 元,最长 24 个月。离校 2 年内毕业生校外租赁场地创业,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可申领。
3.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最高 30 万元、最长 3 年,财政贴息 50%;合伙创业额度最高可上浮至个人额度之和的 110%。
4. 个体经营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 年内每户每年 2.4 万元限额,抵扣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执行至 2027 年底。
四、灵活就业与技能培训
1.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 2 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参保,按不超过实际缴费 2/3 给予补贴,最长 24 个月。
2. 毕业生技能培训补贴: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可申领培训、鉴定补贴,个人免培训费。
3. 企业学徒制补贴:企业招录毕业生开展学徒培训,中级工每年 5000 元、高级工每年 6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