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贯彻《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各院、系、部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时完成有关质量报告撰写与支撑数据上报工作。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目的
第一,认真检查一年来的教学质量状况,对教学质量的整体状况做出科学、客观的描述和分析;第二,总结各院、系、部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并通过《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各院、系、部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第三,建立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保持教学质量数据的完整和有效;第四,深入分析现阶段可能影响我院教学质量提升的因素,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确保我院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主要内容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重点体现以下内容: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介绍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各项方针政策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生师比、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课程情况,推动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院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包括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三、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要求
(一)各院、系编制要求
各二级院、系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认真分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基础上撰写《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报告》。报告应着重反映本院、系2020-2021学年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举措和效果,重点突出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特色的、成效显著的做法,深刻分析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因素,深入挖掘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保障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主要是“《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内容”中的三、四、六、七、八方面)。质量报告的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于11月5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各相关部门编制要求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要体现相应的支撑数据(见附件2)。学院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在认真分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分工填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见附件2)。数据要符合国家、省专业综合评价、评估及转设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教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招生就业部、学生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图书馆、体育教研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企联盟与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需结合上述编制要求,根据具体职责分别附500-1000字左右的文字描述,于11月5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实行质量报告编制主要领导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编制工作,确保编制质量。各项文字和数据均需本部门主管院长审核后提交教学质量管理部。要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全面总结本科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育人工作,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统计数据时间: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应按学年度计算,为2020-2021学年。支撑数据表中的15-18项,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等,按照2021年数据统计。
学院根据各相关部门上报的支撑数据,编制并发布《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联系人:刘诗雨、田其濡
联系电话:0411-88859759
邮箱:jxzlglb@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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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部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