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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教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 发稿单位:教学质量管理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发布时间:2022-07-04


各学院、部(系):

为贯彻落实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60号),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组织我院教师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依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组织开展。

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类别

1.普通项目。由我院按照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为普通项目。

2.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运行的跨校修读学分课程。

三、推荐名额

2022年省级本科教改项目按名额择优推荐,坚持向教学工作一线教师倾斜,其中现任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项目每校不得超过2项。

由辽宁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推荐名额为7项,学院每个教学单位最多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需经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送教学质量管理部。学院将按照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教育厅在高校推荐基础上择优立项。

四、立项要求

严格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其中申报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

4.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5.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实施力量,在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

6.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7.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8.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9.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10.2021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202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五、报送材料

1.推荐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

2.《推荐汇总表》(附件4)。

请有意向申报课题的老师于2022年7月12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大粼、刘诗雨

联系电话:88859759

电子邮箱:jxzlglb@126.com

附件:

1.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 

推荐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