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设置
1.省优秀青年基金计划——支持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为国家杰青、优青储备青年科技人才。
2.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支持毕业三年以内的博士研究生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青年人才培育。
3.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分为面上项目和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两类。面上项目主要围绕我省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主要围绕新疆塔城、西藏那曲地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报时间与受理方式
1.线上申报
网上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00至2022年11月4日17:00,申报人须在此期间内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
注册、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
在“计划类别”中选择“自然科学基金”进行申报,并提交审核。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线下申报
申报人于2022年11月4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科研部。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注册账号
首次进行项目申报,需注册“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账号注册后请联系科研部审核通过。请妥善保管账号,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二)关于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为我院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申报优秀青年基金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申请人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是2020年1月1日(含)之后获得博士学位,男性申请人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申报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面上)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申报援疆援藏医疗专项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为项目申报单位援疆援藏(援助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需要提供援助单位证明材料)
(三)关于申报限制
1.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
2.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4.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四)关于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五)关于经费强度
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财政经费拟按50万元定额支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财政经费拟按5万元定额支持;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财政经费拟按8万元定额支持。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科研部(第二教学楼132室)
联系人:张馨心 王登洲
联系电话:0411-84899169
19818932170 18842830061
科研部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