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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稿单位:校企联盟与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2-02-18 12:45

各院、系、部:

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结合学院工作安排,2022年度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申请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主要分理工类、文科类、医药类项目,涉及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完成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根据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课题内容

研究课题包括以下方面:

1.结合学校有关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2.创新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从课程教学和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

4.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大创计划”项目面向全院在籍在读大学生,完成周期为两年。四年制以2至3年级学生为主,五年制以2至4年级学生为主。申请者应为学业成绩优秀、善于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学院专任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每人至少提出2项适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项目,可以是以往项目的延伸和拓展。

3.请各院、系、部认真组织对指导教师提出的项目评审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择优推荐参评学院项目。

4.教师申报项目时可自行组建学生团队,也可立项后组织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要求学生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以往主持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作为本年度的项目主持人,但可作为参与成员)。

5.每个学生最多不能同时参加超过2个项目(最多主持1个项目,参与1个项目;或者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团队由2-5名学生组成。

6.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复核,评选出院级“大创计划”课题,组织学生选题。

四、申报时间

1.学生于3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2.指导教师于3月25日前完成项目审核。

3.各院系于4月2日前完成项目审核。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需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进行,要求正文统一使用宋体、五号字、1.5倍行距,排版美观大方,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规范、完整。

2.平台使用说明请见附件1(学生端)和附件2(教师端)。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冠、高玉旭

联系电话:84899169

附件:

附件1:(学生端)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流程.pdf

 

附件2:(教师端)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