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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院师生开展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稿单位:团委   发布时间:2021-07-23 13:21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二、工作目标

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引导我院师生从中国共产党的非凡历程中深切感受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紧扣国情社情教育,结合对国家战略的实践服务以及深入基层一线的实习考察,进一步增强师生对自身所肩负的时代责任的深刻认识。紧扣实践育人模式创新,结合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推动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与社会实践有机融合。

三、具体任务

1.团学骨干开展理论学习宣讲。

学院、二级院系团学骨干各自组成学生理论宣讲团。开展理论宣讲、学习交流等活动。近期,以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谈谈自身感悟。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会议记录、心得体会、PPT等)报送到团委邮箱。返校后组织学生理论宣讲团开展线下宣讲活动,另行通知。(校团委牵头负责、各院系团总支书记认真指导)

2.深入基层扎根一线实践活动。

鼓励全体师生深入乡村、社区、西部等基层一线,通过推广国家通用语言、义务支教、文化艺术展演、农技培训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关爱留守儿童等形式,切实服务乡村振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诠释当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学生可自行组队或教师牵头带队(请各位老师积极指导,支持学生实践活动),组成实践团队,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到校团委备案,8月16日前,提交实践成果到团委邮箱。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视频剪辑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有字幕,图片不超过5张,单张图片文件不低于1MB,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重点阐述实施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社会价值等。(校团委牵头负责)

3.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

学生可自行组队或教师牵头带队,组成实践团队,填写报名表(附件2)。7月22日17:00前,报送到团委邮箱。根据指导材料(附件3)开展活动。主要包括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访谈、毕业生业务主管访谈、单位招聘经理问卷调查、毕业生业务主管问卷调查等工作,深入了解不同单位及岗位实际,感知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对大学生的能力素质要求,提高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意识与能力,形成学生学业与职业双向互动的良性机制(拟定建议文稿),推动毕业生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就业。

9月3日前,提交实践成果到团委邮箱。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视频剪辑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有字幕,图片不超过5张,单张图片文件不低于1MB,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重点阐述实施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社会价值等。(校团委牵头负责、招生就业部配合完成)

四、实施保障

1. 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实践过程安全有序。

师生要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确保安全、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实践,充分保护自身安全、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实践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实践。

2.完善学分学时,强化实践成果应用。

根据实践成果质量、效果,开展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要突出社会实践的结果应用、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情况作为评奖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要求完成社会实践考核和评价工作并记入学生档案。

3.加强工作组织,优化实践保障机制。

学院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部、教务部、校企联盟与创新创业学院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全力保障社会实践的顺利进行。

4.注重遴选选拔,推广优秀实践成果。

根据实践成果数量及质量,开展学院社会实践宣讲会,评选优秀成果报送到省级推广展示。

团委邮箱:dmuzstw@163.com

联系人:白雪 18842649632

附件: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附件


共青团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