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1. 评教主体:全体在校生
2. 评教对象:本学期担任授课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二、评教时间
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21日
三、评教方式
1. 电脑上网评分:
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jq/103202704.aspx
2. 手机微信扫二维码评分:
二维码:
评分结束后,点击提交。
四、评教要求
1.请各位教学信息员于1月7日前向本班级同学传达网上评教任务,并督促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2.所有在校生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教师进行客观评价(一门课程多位教师讲授,需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坚持“尊重老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代评、恶意评教。感谢各位同学的配合!
教学质量管理部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