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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3-2024学年度)

  • 发稿单位: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 发布时间:2024-10-31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4〕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在大连医科大学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第一议题”14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6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和工作推进会3次,工作专班成员每人对口联系一个党支部,指导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听取专题党课等15次,举办领导班子读书班1期,集中7天时间开展学习研讨,以个人领学、集体精学、交流研学相结合的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条例》,邀请大连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景伟对《条例》进行导学,推送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内容37期,党组织书记讲授专题党课15次,党支部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学习83次,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131人观看《警钟为你长鸣——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片,开展1次年轻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纪律培训,组织《条例》每周答18期,党支部到周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32次,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活动,征集党支部工作创新案例10个,拍摄微党课12期,推进党建工作“一融双高”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全面深化学校各领域综合改革。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有效提升。本学年,学校继续将“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坚守舆论阵地,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学校的典型经验和改革发展成果,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20202人,发布信息115条,学校微信视频号关注人数688人,发布视频作品19条;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抖音号关注人数5439人,发布视频34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主要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办公系统(企业微信)、官方微博微信、LED屏、校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信息。

1.通过网站发布信息情况

2023-2024学年,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40条,涵盖学校概况、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干部任免、奖励奖项等。其中,“通知公告”(https://www.dmuzs.edu.cn/notice/)公开信息15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https://www.dmuzs.edu.cn/xxgk/)公开信息9条。本学年学校颁布各类文件共计216份。

2.通过办公系统发布信息情况

学校企业微信建设有各类栏目发布专项公开信息,其中“通知公告”公开信息22条;“创新创业”公开信息119条;“教学通知”公开信息363条;“团学动态”公开信息25条;“健康园地”公开信息77条;“新闻动态”公开信息102条;“学生工作”公开信息38条;“安保工作”公开信息169条;“党的建设”公开信息52条;“教师工作”公开信息103条;“就业动态”公开信息259条;“网信工作”公开信息49条;“图书天地”公开信息49条;“后勤服务”公开信息35条;“教师发展”公开信息63条;“科研中心”公开信息69条;“资产管理”公开信息3条;“阳光心舍”公开信息57条;“招生快讯”公开信息22条;“国际交流”公开信息1条;“宣传统战”公开信息45条;“马院动态”公开信息27条;“财务管理”公开信息14条;“保密工作”公开信息1条;“体育学苑”公开信息5条。

3.通过校园广播公开信息情况

播报校园新闻220期,发布信息950余条。

4.通过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教职工大会、党政联席会、院务会、党总支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会议等就学校有关工作进行传达部署。

(二)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招生章程经过辽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分别通过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recruit.dmuzs.edu.cn)、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招生快讯板块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明确包含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专业设置说明、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收费情况说明、录取办法说明、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招生计划总数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确定,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核定。学校招生计划分别在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上向社会公布,省招办将招生计划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学校录取结果在每个录取批次结束24小时内公布在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各省招办在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与检查。为及时解答考生疑问以及获取社会反馈的问题,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网站、电子邮件、咨询电话、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由于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效果良好,未收到有关投诉或举报的情况。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等要求,学校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财务”,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财务部”专栏内,公开“通知公告”、“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板块信息,内容包括财务部职责、财务规章制度(含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等);教育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学年度预决算情况(含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收支预算总表)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此类事项信息公开网站为http://118.202.255.211/cwb/。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院内通过收费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师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将相关信息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中体现。

学校以“阳光财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本学年坚持多种形式公开预决算信息,通过党政联席会、院务会、教职工大会、学校网站等形式,对学校预决算等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学校公开财务政策等信息,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实现财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实现“阳光财务”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服务水平。

3.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固定资产、实验室与采购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投标与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本学年固定资产采购893.05万元,低值品及材料采购153.7万元。

工作中出入库管理严格、流程严谨、手续完备,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日常采购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审批的方式,对资产采购、经费开支等内容进行公开,确保采购的透明、合理。小额采购项目主要以询价为主;大型采购项目通过多方对比询价、议价,需通过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研究、审批核准。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论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贯彻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培训。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以及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一经发现存在禁止行为,坚决取消录用。严格排查师德违规问题,定期进行全口径排查,开展师德违规警示教育,对新入职教职工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规范学校教师聘用、考核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将师德师风评价作为重要考察依据。依据“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各部门每年年初根据专业和课程设置需要报送本年度用人计划,及时公开岗位设置与招聘信息,2023-2024学年学校通过公开招聘录用30人,着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氛围。持续强化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将师德专题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作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常规内容。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及时发布专业设置和新增专业情况,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主干核心课程、学制与学位等信息;学校征兵入伍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和成绩优异学生转专业,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情况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颁发学位证书;与辽宁省教育厅“本科教学网”同步发布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涉及学校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情况、生师比、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本科专项教学经费、生均本科实验经费、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应届本科生毕业率等其他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广泛搭建招聘平台,持续扩大市场性岗位供给,开展各级各类双选会20余场;实现就业指导服务常态化、职业生涯探索不断线、精准就业服务全覆盖,累计服务学生近千人。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完善健全各类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试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学生转专业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及信息公示无疑义后逐级报批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完成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

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通过资助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加强信息解读,公示学生有关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学生奖励处罚办法,畅通学生申诉办法和渠道。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指导学术道德和学风的教育,开展诚信教育,遵照新修订的《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学风建设创优活动有关规定(试行)》,及时发布违反学术道德、考试纪律的处理决定等学风信息,强化优良学风创建工作。

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为推进建立良好学风,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引进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加大教学信息化建设力度,已完成三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随着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推进,学校在本科毕业论文管理上建立健全了信息化毕业论文管理体系、制定修正了毕业论文管理规范、建立了毕业论文质量监控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依据《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章程》《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等学位的基本要求、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学位水平认定材料相关要求,将学位授予工作透明化、规范化。同时,对学科专业概况等信息按要求在学校网站和部门网站及时公布。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积极与日本、德国、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地区)的高校或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国际教育交流的广度和深度。2024年10月,我校获得马来西亚国家考试委员会的授权,设立马来西亚大学英语水平鉴定考试(MUET)考点,为进一步提高办学声誉和拓宽办学渠道奠定坚实的基础。

10.其他

学校依据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责成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并将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部门通报说明。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教职工大会、院务会、院长信箱、党总支委员会、部门会议等方式征求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调查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同时提出意见如下: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社会认知度。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未发生工作人员因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深入推进的同时,仍需改进工作方法,公开信息程序和审核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积极整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相关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科学有序的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到位。

七、其他

本报告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11-88859787,0411-86805393。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