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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度教学研究改革工作量的通知

  • 发稿单位:教学质量管理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发布时间:2021-09-16


各院、系、部:

本次教学研究改革工作量统计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请各位老师如实填写《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教学研究改革工作量考核量表》,并于2021年9月15日至9月23日以部门为单位将《考核量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教学质量管理部。

要求:

1.本次教学研究改革工作量核算只面向专职教师和教辅人员,行政、管理岗位的兼职教师不予以计算。

2.凡经学院统一申报的教研立项、教学成果,由教学质量管理部进行统一核算后予以公示,不需要个人申报。如为其他途径申报的课题(含横向课题),需提交上级有关部门正式批复文件,同时提交个人参与排序证明。

3.提交论文佐证材料时,需同时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个人,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包括正式发表论文的期刊的首页、目录页及论文所在页,时间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会议交流论文需提交相关证书或论文集首页、目录页及论文所在页复印件。

4.提交编写教材佐证材料时,需提交教材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个人,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包括教材首页、版权页及体现编者角色页,时间以正式出版时间为准。如以往已申报过的教材,需将以往申报教材原件一并提交,进行核对,习题集两本重复内容超过50%不累计计算,协编教材、自编教材,再编出版时修订内容不超过30% 不予计算。

报送地点:教学质量管理部(第一教学楼114室)

联系人:刘诗雨、田其濡

联系电话:88859759

电子邮箱:jxzlglb@126.com

附件:

1.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教学研究改革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2.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教学研究改革工作量考核量表

 

教学质量管理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