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1〕3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本部门申报并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省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请人近3年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或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曾在核心期刊发表;青年课题申请人及合作者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30日后出生)。
3.申请人只可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再申请(不含省社科联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
二、课题申报办法
申请人可根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选择《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的题目申报,也可结合《选题指南》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能力和学术积累申报自拟题目。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在项目审核、评审等环节均同等对待。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0月1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需提交材料和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实名版;
(2)《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申报条件中第2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等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做到1个文档内,格式为Word或PDF格式且不大于4M)。
2.电子版材料:
(1)《立项申报表》实名、匿名各1份;
(2)佐证材料文档实名、匿名各1份;
(3)《申报汇总表》1份。
3.装订要求: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含封皮),每个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于左侧装订成1册,装订顺序按《立项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编排。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
联系人:王登洲
联系电话:84899169
附件:
1.
2.
3.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科研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