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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 发稿单位:校企联盟与创新创业学院
  • 发布时间:2022-04-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和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总结推进会等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创新创业能力,选拔优秀团队、项目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选拔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暨第十一届“金真源”杯创业企划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中创汇(大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四、参赛赛道及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教育部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和我院实际情况,本赛道可参加组别为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五、比赛形式

预赛:依托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线上举行;

决赛:在第二教学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如受特殊因素影响,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1.大赛将在决赛环节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决出金、银、铜奖;

2.参赛项目均可依据《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申请创新创业学分;

3.在省赛和国赛中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根据我院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七、参赛项目内容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八、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注意事项

1.以团队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

2.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3.其他往届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需在以往项目基础上改进和创新;

4.鼓励新立项和往年已结项的大创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参赛;鼓励以往参加各类创业大赛项目参赛;

5.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6.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组建团队,以参赛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报送。

十、参赛学院工作要求

为扩大我院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请以学院为单位动员学生申报本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1.按照《各二级学院提交参赛项目最低数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确保参赛项目数量。“分配表”中的数量为各二级学院应申报最低数,申报数量无上限要求;

2.各二级学院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认真组织动员,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教育深度融合。

3.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的前提下深度挖掘高质量项目,各二级学院报名和获奖情况将作为我院年底创业就业工作考核的重点评价指标。

十一、参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1.以参赛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单位,于4月30日16:00前完成报名,并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校企联盟与创新创业学院。

2.各参赛团队同时准备项目计划书和路演PPT。大赛组委会将在赛前组织一次项目计划书及路演PPT提升专题培训,同时讲解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参赛操作流程;

3.各参赛团队负责人在报名后加入赛事培训QQ群:805087428;

4.各参赛团队于5月13日16:00前,将项目计划书和路演PPT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http://cxcy.dmuzs.edu.cn)进行上报,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十二、其他说明

1.项目计划书及路演PPT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2.请各二级学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团队参加本次比赛,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充分展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

3.未尽事宜请联系校企联盟与创新创业学院。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玉旭、王冠

联系电话:18041130160 15040571070

邮箱:cxcydmuzs@163.com

附件:

1.

各二级学院提交参赛项目最低数额分配表

2.

报名汇总表

3.

参赛申报书要求及模板

4.

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