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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学生张峻钰退学处理的公告

  • 发稿单位:教务部
  • 发布时间:2024-05-31

张峻钰,女,2001年6月6日生,身份证号2***03200106*****3,系康复医学院2019级运动康复专业1班学生。

2022年5月至2024年5月,该生处于失联状态,无法正常到校完成学业,办理了休学手续(总计时长为两年)。康复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自2023年12月就该生复学或退学事宜多次联系学生本人未果后,将学校复学和退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告知其家长,直至2024年3月校方多次与对方催要相关材料,仍未上交。2024年4月3日康复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将《关于学生张峻钰因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将给予退学处理的通知》纸质版材料送达至张峻钰家庭所在地,由其父母代为转达给张峻钰。因其父母未能联系到张峻钰本人,2024年5月1日,学校于官网发布《关于学生张峻钰因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将给予退学处理的公告》,2024年5月7日公示期满即视为送达学生本人。2024年5月17日,该生在校期间休学的最长年限(两年)已满,本人及其父母仍未提交任何材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退学》第三十条(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以及《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医中山学院发〔2021〕67号)第六章《退学》第三十三条(3)“‘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张峻钰退学处理。

学校已于5月25日将《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关于给予学生张峻钰退学处理的决定》邮寄至学生家中,因非本人接收,考虑其特殊情况,现予以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学生本人。从退学决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学生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将不再受理。

退学的学生应该在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特此公告。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