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要设立安全员、责任到人,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二、实验室内贵重、精密仪器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和保养,并定期清点。
三、实验室内严禁搞文娱体育等活动、严禁食宿、严禁吸烟、严禁存放私有物品,严禁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四、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五、凡进入、使用实验室者均须在使用完毕后清扫卫生、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并做好登记。
六、实验室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要负责电、门窗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解决。每月填报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上联由实验室留存,下联上报资产管理部。
七、实验室如发生意外事件,按照管理学院的相关应急预案执行,并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管理学院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